□蔡东明 刘加虎
近年来,霍邱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队伍建设,突出廉洁从政;狠抓执法工作,突出积案清理;落实司法为民,突出高效快捷;化解涉诉信访,突出维护稳定,使法院工作捷报频传,不断跃上新台阶。 2009年,该院被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 “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六安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第五届“文明单位”;2010年,该院在六安市法院系统综合考核中荣获第一名,被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市优秀法院”、六安市妇联授予“六安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霍邱县委县政府授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等。 2011年6月18日,在全省法院队伍建设暨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会议上,该院被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先进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2010年度“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队伍建设,突出廉政
霍邱县法院认真贯彻“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方针,把队伍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首先,坚持以高举旗帜、坚定信念、践行宗旨为根本,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改进领导作风为重点,完善了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发挥班子的集体智慧与力量,努力做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院领导班子坚强团结,凝聚力强,在制度遵守及各项工作中均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确保了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其次,以创建文明单位为抓手,大力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组织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坚持不懈地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建立法官廉政档案;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和廉政监察员制度,强化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重大事项的监督,保持司法廉洁性。第三,健全学习、工作、激励、考勤等制度,如制定《霍邱县人民法院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细化对审判及其他各项工作的考核措施;制定《差错案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对审判工作中出现的尚不足以追究违法审判责任的情形作出处理规定;修订《关于严格上下班管理、考勤抽查制度的通知》、《标的款物管理办法》等制度,促进了高效务实和廉洁勤政。
→司法为民,突出快捷
霍邱县法院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做好信访接待、诉讼引导、判后答疑等工作,完善上门立案、巡回审判、就地办案等做法,在机关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基层法庭在驻地外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和法官工作站,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温馨的诉讼服务,使司法为民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2009年以来,共为3100余人(次)提供了便利服务。该院还建立健全繁简分流和速裁机制,进一步简化案件审理程序,充分提高诉讼效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初步建立了诉讼文书公开查询制度及公开听证制度;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力求用语通俗、简洁、易懂,论证充分、说理透彻、适用法律适当;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依法做好诉讼费缓减免工作,三年来,减缓免诉讼费共计60余万元,发放执行救助金18万余元。
→执行工作,突出清积
执行难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难点问题,霍邱法院坚持用公心去执行,用热心去服务,先后推行执行环节全程公开制度,确保社会各界全面监督;申诉复议制度,保证当事人救济途径;执行救助制度,保障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基本生活;执行节点管理制度,明确执行法官的工作职责;每天下乡办案制度,变当事人找法官催促执行为执行法官主动下乡登门办案,有效提高了执行结案率,缓解了执行难。 2008年,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该院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将属于“清积”对象的案件分类整理,建立台账,共排查出案件962件。在此基础上,该院制定了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实施方案,明确了集中清理执行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目标、清理范围、方法步骤、工作要求,使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的放矢,有备而战。经过一年多的攻坚克难,实现了“有财产案件全部执结,重点案件全面办结,无财产案件妥善解决,执行救助基金初步建立,执行长效机制有效运行”的“清积”工作总体目标要求,并使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带动了日常工作的开展。
→涉诉信访,突出维稳
霍邱是人口大县,诉讼案件多,涉诉信访总量相对大。在2010年5月开展的“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活动中,该院共有省委政法委交办的历年信访积案45件,占六安市法院系统总量173件的26%。为确保清积工作扎实有序进行,该院精心组织,成立了领导组织,制订了实施方案,并从审判庭抽调2名审判业务骨干充实立案庭力量,组织5名审判人员专司清积工作。对交办的45件信访积案,根据案件承办部门和院领导的分工,实行“四定一包”责任制,逐一包案处理,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积案化解工作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清积领导小组每半月调度一次,督查清积进度,对未结积案一一进行剖析,研究解决对策。对重大疑难信访,组织公开听证、裁判答疑等活动,引导上访人依法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表达诉求,共按照申诉程序立案复查案件11件,使11件积案的上访人息访。对少数上访人因长期上访或家庭发生变故等原因,导致个人或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进行适当的信访救助,从而达到上访人息诉罢访。至2011年5月26日,省委政法委交办的45件信访积案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提前一个月完成了涉诉信访积案清理任务。
◆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斌在霍邱县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团结奋斗的院党组班子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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