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讯 近日,消费者童某来到霍山消协进行投诉,称其在霍山县衡山某超市购买的核桃仁内外包装中有一袋生产日期标识不一致,相差近半年(均未过期),同时食用时感觉有异味。
食品安全大于天,霍山县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将情况反映给该超市所在的霍邱县工商局衡山工商所,该所执法人员接诉后迅速赶往超市,对消费者所反映的商品进行检查和下架处理,同时也查看了相关进货渠道、“索证索票”情况,并当场下发了“预警通知书”。同时,供货商也在第一时间来到超市,按照要求提供了相关证照和自检报告,并当场对消费者进行道歉,解释称可能是出现了混装问题。
经工商执法人员调处,超市负责人对消费者深表道歉,当场给予退换货处理,也诚恳地接受了消费者提出的建议。消费者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同时对消协和工商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大加赞扬。 (费维新 程庆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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