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省农委种植业局获悉,今年安徽省继续加大水稻标准化集中育秧的推进力度,引导水稻种植(农机)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涉农服务企业等,积极参与育秧工厂建设,力争新增育秧工厂200座以上。实行择优奖补,省级财政奖补资金最高标准每座育秧工厂不超过30万元。
集中育秧能力有要求
“2012年和2013年省里共安排专项资金8000万元,在水稻主产区实施了水稻标准化育秧工厂建设项目,共建成育秧工厂522座,有效提高了秧苗质量,助推了全省水稻机插秧的快速发展。 ”省农委种植业局牛运生局长表示,今年要继续加大水稻标准化集中育秧的推进力度,借助标准化集中育秧等技术推广,带动全省开展一季稻集中育秧大田示范面积200万亩,实现全省水稻机栽植技术应用覆盖率达到38%,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各地要按照 “社会投资建设为主,财政择优奖补为辅”的要求,继续引导水稻种植(农机)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涉农服务企业等,积极参与水稻集中育秧工作,并作为育秧工厂建设主体,加大财政扶持培育力度,帮助育秧工厂解决生产性用地、融资贷款等困难,加大对农机叠加补贴、政策性保险、市场风险防范、技术培育与指导等服务力度。
按照省农委要求,育秧工厂的集中育秧能力必须达到:当季可提供大田机插秧2000亩以上,既要保证有规模、有收益,又不能因规模过大影响服务质量。在生产设施配置上,必须建有集中育秧流水生产线、播种的操作间、育秧大棚以及配套的设备和材料。
择优给予财政项目奖补
据介绍,今年省里扶持育秧工厂建设的资金来自三大块: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种粮大户试点项目、新设立的粮食生产发展专项资金。
省农委强调,各地要鼓励有意向从事水稻集中育秧和机插服务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水稻育秧工厂建设。依据各地实施方案和操作办法,择优给予相应财政项目奖补;并实行申报主体信息、补助方式环节、操作程序办法、绩效考核结果、择优奖补对象“五公开”,确保项目操作规范。
各地对各申报建设主体的育秧工厂建设和服务情况,通过综合评估,择优确定奖补对象(需向社会公示),兑付奖补资金。省级财政奖补资金最高标准每座育秧工厂不超过30万元。承担项目建设的县农委,要建立育秧工厂信息档案,将申报资料、资金支持凭证等原始资料或复印件整理归档。财政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
开展育秧大棚综合利用
在工厂化育秧技术上,省农委种植业局提出,大力推广以大棚育秧、旱育壮秧为主体技术,通过开展机械化流水线播种,增加浸种催芽设备,进一步提高育秧工厂标准化育秧播种均匀度和成秧率;坚持旱育壮秧模式化管理,推行大棚绿化规范集中育秧,增加育秧大棚的水分自动调节装置,有效控制雨水等外在因素的影响,培育出适龄机插壮秧。同时,要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制定适合本地发展的水稻标准化集中育秧和与机插秧相衔接的技术路线,通过发展集中育秧,推动机插秧大面积推广。
“还要积极帮助育秧工厂开展育秧大棚综合利用。 ”牛运生介绍说,可实行“机插秧育秧—蔬菜种植(家禽养殖)”粮经轮作(种养结合)。 4至6月份水稻育秧期用于绿化秧苗,7月至次年3月底作为蔬菜生产棚地或养殖家禽棚舍,实现周年循环使用大棚设施,增加育秧工厂生产性收入。
据霍邱县洪集镇农户马月昆介绍,两年前流转500多亩土地后,他种植粮食实现了100%机械化种收,13个温室大棚是专门为水稻育秧工厂建设的。 “每到夏季稻秧培育好后,作为育秧工厂的大棚就闲置了。我就把3000平方米的温室,全部种上蔬菜,一年可以种三季蔬菜呢! ”
(本报记者张倩)
新闻推荐
事发霍邱县彭塔乡千金田村
霍邱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霍邱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