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金寨县法院宣判,该县二名客运车辆驾驶人蔡某某、薛某某因客车超员,被法院认定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今年4月30日,该县交警在省道210线开展查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当日上午10时15分在路上拦截一辆中型普通客车,经民警检查,该车行驶证核定载客19人,实际载客32人,严重超员。该车驾驶人蔡某某当时驾驶该车由县城梅山镇载客营运至沙河乡,行驶到该路段被民警查获。当日上午,民警还查获薛某某驾驶的一辆中型普通客车,核定载客19人,实际载客35人,严重超员。
交通民警查获这两辆严重超员客车后,由于《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客运车辆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罪,交警一方面先期固定证据,并联系车辆进行卸客转运,一方面组成专案组,沿途调取监控录像,通过大量调查走访和取证工作,使得此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移送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刘容海 张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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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金寨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