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迪/文 王丽/图)为切实加强货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净化交通环境,助力扬尘治理和饮用水源环境保护,5月23日,根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统一部署,各地交警部门在重点路段设卡,对过往的货运车辆例行检查,检查其是否有禁行区域临时通行证,是否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以及车身是否干净整洁。对未办理通行证进入禁行区域的、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在市区行驶的货运车辆,做出记3分、罚200元的处罚。
当天,全市交警部门共查处货运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12起,有效打击和遏制了大货车违法行为,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下一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持续不断开展货车违法行为整治工作,坚持做到查获一起,处罚一起,营造整治大货车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根据《六安市公安局关于调整六安城区货运车辆禁行限行区域及路段的通告》规定:
每日0:00至24:00禁止砂石运输车、黄标车通行。
每日7:00至21:00限制混凝土搅拌车、施工渣土运输车(含建筑材料运输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及其他核载质量1吨(含1吨)以上的货运车辆通行。
因生产生活、重点工程建设等需要,确需在禁行限行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货运车辆,应提供有关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按指定的路线、时间通行。
进入禁行限行区域、路段通行的货运车辆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服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
对违反货运车辆禁行限行管理规定的行为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公安机关将根据交通管理及应急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适时调整禁行限行区域、路段、时间、车辆类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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