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六安市舒城县一女子特别爱财,要求在外打工的老公按规定完成挣钱任务,若不完成就不能回家过年,而且说到做到。这让老公很尴尬,两人对簿公堂,以离婚收场。承办法官昨日下午向记者介绍了案情。
家住舒城万佛湖镇的男青年徐某和同县五显镇女子杨某于2011年5月6日登记结婚。甜蜜的婚后生活没过多久,丈夫徐某就遇到了麻烦:由于妻子杨某比较看重钱财,在丈夫2012年初外出打工时,她曾明确要求其所挣的钱财必须达到一定数额后才能回家过年。
2012年年末,在外打拼一年、省吃俭用的徐某风尘仆仆地回到家乡过春节。不料,由于徐某这一年所挣的钱比杨某规定的25000元“标准”数额要小,结果真的被妻子杨某拒之门外。
春节过后,越想越气的徐某来到舒城县法院起诉,要求与杨某离婚。张树光 本报记者 窦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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