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近日,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黄山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被告人罗宏祥受贿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原审被告人罗宏祥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今年50岁的罗宏祥,案发前任六安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2003年1月至2011年2月,罗宏祥曾任六安市舒城县法院院长。此前,被告人罗宏祥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黄山区检察院审查,于2012年7月将该案起诉至黄山区人民法院,指控罗宏祥在任舒城县人民法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达435000元。
新闻推荐
星报讯(本报记者)因农药厂“毒物”泄露,致使舒城县杭埠镇培育村大面积农作物枯死,村民将面临颗粒无收(4月17日本报重点报道)。那么,村民的损失将如何得到赔偿?农药厂距离村子那么近是怎样通过立项和审...
舒城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舒城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