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30多岁的小老板张某深夜酒驾,撞人后又逃逸,事后竟授意同车小伙吴某“顶包”。11月9日,记者从舒城警方获悉,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
夫妻被撞一人死亡
11月6日晚7时许,在舒城县舒晓路五里治超站附近,一辆机动车在撞倒骑(乘)电动自行车的刘某夫妇后,瞬间逃逸得无影无踪。其后,刘某夫妇被送往县医院急救。当晚,从县医院传来消息,刘某因抢救无效身亡,其妻李某仍在救治中。
因事发路段无监控无路灯,民警张旭等只能从现场发现的保险杠碎片中,初步判定肇事车为银白色。同时,据周边超市老板讲述,肇事车系尾号为“16”的银白色疑似商务车。根据这两条线索,民警奔波于沿途的监控卡口,希望从中找出这辆逃逸车踪影。
当晚11:00左右,民警接到反馈电话,称该起事故的肇事人吴某已来到城中派出所投案自首。在派出所,吴某再三声称当晚事故是他所为,并告知了逃逸车藏在城关镇伏虎村一在建工地上。
自首司机是个“替身”
根据吴某的交代,民警在伏虎村起获了这辆银白色小货车,经查验其损坏、缺失部件与现场散落物吻合。
肇事车虽已确定,但逃逸人是否是吴某呢?当夜,民警结合现场勘察、走访并推敲讯问笔录,发现多处关键疑点。当民警指出吴某的供述漏洞百出时,吴某立马没了底气,在了解该案已造成的严重后果及说谎应负的法律责任后,吴某慌了,只得说出他是顶包的,真正肇事人及指使人是他的老板张某。
7日上午,随同妻子前来接受传讯的张某,得知事故已致一死一伤后,眼看纸已包不住火,只得彻底交代了他肇事逃逸后叫人顶包的犯罪事实。
肇事者当天曾饮酒
原来,11月6日,身为包工头的张某中午在县城某饭店饮酒后意犹未尽,继续带着吴某前往城区某KTV唱歌,其间又饮用大量啤酒。当晚6:00他离开KTV,又开车载着吴某拉木料,打算运往春秋路菜市场工地。
开到中途,吴某因事下车,此时睡意袭来的张某便放弃了原定计划,打算按原路返回,改日再送木料。驾车行驶至五里治超站附近时,有一辆电动自行车过马路,他因刹车不及,致使小货车右侧将电动车撞倒。事发后,张某一下清醒了。害怕承担后果的他打电话叫来吴某,授意其前去顶包,并叫他返回事故现场,到县医院打听事故受害人伤情及警方侦破进展,糊涂的吴某竟满口答应了。
目前,张某已被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樊功元本报记者窦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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