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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男子冒充民政部和民族资产管理委员会等国家工作人员,虚构可办理“三线建设”人员补助或民族资产项目补助等事实,以领取这些虚构补助需缴纳信息征集费、报名费和手续费等为由,骗取柳城县辖区内20多名群众共计60余万元。
日前,该案经柳州市法院一、二审后作出判决,5名犯罪分子均获刑。
○○记者李澜通讯员黄其明
设“补助骗局”坑害群众
2012年下半年,被告人吴某君、王登朝、何东阳预谋假冒民政部的工作人员进行诈骗。
其中吴某君假冒国家民政部的部长“刘一民”、王登朝假冒民政部主任“陈晓波”、何东阳则假冒民政部工作人员“刘利平”。他们虚构国家有笔解冻民族资产的补助金,可以用于补助参加“三线建设”人员,但领取补助金需每人交300元信息采集费的骗局。
王登朝等人设下骗局后,使得柳城县辖区内的被害人阿警、阿文等人信以为真,并收集“三线建设”人员的信息采集费,从而在2013年收到被害人阿文、阿业、阿成等人通过阿警转交的信息采集费共计9万元。
事后因分赃,吴某君、王登朝、何东阳发生了矛盾。
最后,王登朝分得3万元、何东阳分得2.5万元、吴某君分得3.5万元。随后,吴某君便退出了。
虚构项目设连环局
吴某君退出后,王、何二人并未收手。2013年10月至2014年1月期间,王、何二人又预谋以国家民政部已批下交信息采集费人员的补助,但需要填写《参加三线建设劳务资金发放核查表》和虚构民政部有民族资产项目,参加该项目要填《民族事务调查表》及每人需交报告费850元为由实施诈骗。
被害人阿文等人信以为真并收集报告费,从而使王何二人先后四次共收到被害人阿文等人交来的报告费28.3万元。
2014年2月至3月期间,王、何二人再次预谋,以发放交信息采集费人员的补助,还需要每人交2800元的手续费为由继续诈骗。为了设好骗局,让人更相信他们,他们还邀被告人潘煦光、张高潮参与诈骗,且安排潘煦光假冒民族资产管理委员会姓张的工作人员,和假冒民族资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刘礼”的张高潮,专门负责打电话通知被害人阿文等人收手续费。
这一骗局又使被害人阿文等人信以为真并收集手续费,从而先后三次共收到阿文等人交来的手续费共计25.6万元。
为骗钱设局花样不少
2014年4月份,王登朝化名“李云高”,并扮演张某某(另案处理)的哥哥、与假冒国家工作人员“张涛”的被告人何东阳、假冒国家工作人员“刘少正”的被告人张高潮、张某某预谋虚构功能玉的事实和假借办理功能玉委托手续获得报酬为名实施诈骗,使得被害人阿锦、阿华、阿勤信以为真后,骗得他们共计7万元。
迟迟见不到所谓的补助到账,被害人阿文等人终于意识到上了王登朝等人的当,遂报了警。2014年5月13日,公安机关将王登朝、何东阳、张高潮、潘煦光抓获归案,同月16日将吴某君抓获归案。
经审五骗子获刑
柳城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王登朝、何东阳、张高潮、潘煦光、吴某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其中王、何的作案金额均为698950元、张的作案金额327600元、潘的作案金额257600元、吴的作案金额90000元,五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且王、何二人的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张、潘、吴的犯罪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予以惩处。
最终,该院根据五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依法以诈骗罪分别判处王登朝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判何东阳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判张高潮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七万元;判潘煦光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四万元;判吴某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并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的损失等。
张、潘二人上诉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认为量刑适当,驳回上诉,维持了一审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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