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柳江县纪检监察机关以“十问”工作法为抓手,落实“三转”推进工作创新出成果。
用好“十问”工作法,让转职能更彻底。针对基层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导致“三转”进展慢的情况,柳江县委进一步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制定并下发《柳江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召开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暨廉政教育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对党政“一把手”廉政谈话、述廉述责、主体责任报告、谈话提醒等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县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各基层党委(党组)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
加强对各镇、各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情况的督促检查,明确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四不分管,出台《柳江县深化勤政廉政深度约谈工作暂行办法》,通过约谈拉堡镇、住建局等16个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和行政负责人,让其知责明责、守责尽责。强化了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实现“两个责任”落实全覆盖。
用好“十问”工作法,让转方式更高效。针对纪检干部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监督力量分散等突出问题,率先对全县纪检干部进行统一管理,以县委文件出台《柳江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统一管理实施方案》,将基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由双重管理改为县纪委监察局直接管理,明确干部统一管理的工作性质、目标、职责和年度考核。2015年3月,以探索纪检监察干部统一管理经验为主题的柳州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现场会在柳江县成功召开。
这是深刻领会《基层聚焦主业“十问”》内涵,厘清职责范围的重要举措,全面完成县纪委第三次内设机构改革,撤消县纪委执法效能监督室、宣教室、综合室,成立三个纪检监察室,执行全员办案制度。退出议事协调机构125个,为县纪委实现“检查的再检查、监督的再监督”打下坚实的基础。充分发挥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把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等7个职能部门紧密联合起来,打破“条块分割”,共享线索34条。把“十问”工作法,融入到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专项工作之中并取得阶段性成效。2015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14件,初核案件线索89件,立案66件,党纪政纪处分66人次,其中处分科级领导干部17人,县纪委立案27件,同比上升50%,乡镇立案30件,同比上升100%,县直机关立案9件,同比上升77%。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872.37万元。
用好“十问”工作法,让转作风更全面。以“《百姓问政》——把纪律监督进行到底”电视栏目为平台,围绕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深挖细查“四风”隐形、变异等问题,持续开展公款消费、公车私用、大操大办等明察暗访8次。先后查处了百朋镇小山村委利用办公楼搬迁之机大办宴席等案件。对13个部门(单位)存在的工作作风问题进行通报,实名曝光穿山镇财政所、民政办工作人员违反上班纪律问题。对存在纪律松弛、作风涣散的9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开展“一次换位沉底调研活动”工作,把调研中了解到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少数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慢等典型问题及专项工作中查处的一批案件制作成一期专题电视节目进行曝光,使违纪违规的处理更具体、更透明、更全面,释放改进作风、从严执纪强烈信号,使纪律处分的震慑进一步直击人心,倒逼干部作风,让全县廉洁风貌为之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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