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柳州讯(记者刘志杰 通讯员莫浩恒)丢荒的林地是不能乱动的,否则很可能吃上官司。今年45岁的柳州人张某未办理任何手续,便侵占林地建砖厂,3月20日,他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柳州森林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日前,柳州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在林区走访发现,柳南区太阳村镇和平猪场屯“老虎头岭”突然“长”出一个砖厂,且正在生产。经民警调查核实,该砖厂建设用地原来是一块丢荒的林地,但砖厂并未办理有使用林地审批手续。3月20日,民警传唤砖厂老板张某到市森林公安局作进一步调查。
经审讯,张某说明了案件的经过。2012年5月,他在太阳村镇租用当地村民的农用地约55亩(属林地用途),用于兴建金晟页岩环保砖厂及附属设施。当年8月开始,平整出林地约12亩,水泥硬化约5亩。张某明知在林地建造厂房要办理《使用林地许可证》,却心存侥幸,未经审批便在水泥硬化的地面上安装生产设备及生产材料,并在平整地建好了厂房。
民警介绍,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大量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毁坏的行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占用林地数量较大情形,可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张某在当日被刑事拘留。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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