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银发受审(韦林汕摄)核心提示
昨日上午,柳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受贿案,被告人广西柳州市化学工业集团职工医院原院长胡银发被指控利用其担任的职务之便,累计收受了他人给予的贿赂款现金人民币180余万元。庭上,胡银发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表示无异议。
○○通讯员韦林汕记者李澜据公诉机关起诉书显示,2000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胡银发利用其担任广西柳州市化学工业集团职工医院院长的职务之便,为郭某(另处理)在药品购销中提供便利条件,并按20%到35%不等的比例收取提成,累计收受了郭某送给的现金人民币100余万元;为柳州市达科仪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赖某(另处理)在设备购销中提供便利条件,累计收受赖某送给的现金人民币80余万元。胡银发累计收受了他人给予的贿赂款现金人民币180余万元。2014年7月9日,被告人胡银发到检察院投案自首。
昨日上午柳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被告人胡银发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表示没有意见。
不过,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认为,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改制后胡银发才被任命为院长,而在集团公司改制前,没有证据证实他有收受钱财的证据,柳化集团在改制后已经不是国有控股,因此被告人不符合受贿罪的主体要求。
辩护人还表示,关于金额认定的问题,药品和医疗设备行业需要很多成本,如果花费过多去行贿,两名行贿人没有利润可图,跟客观事实不相符。因此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胡银发犯受贿罪证据不足,提出了无罪辩护。
庭审昨日中午结束,法官宣布休庭,该案待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日宣判。
新闻推荐
没请假去举报被单位算旷工 市检察院介入化解这起特殊的“旷工事件”
...
柳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柳州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