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通讯员韦德盛报道摄影)柳州市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一司机在运输建筑垃圾时“走错路”,10月20日,所在公司被城管部门处以10000元的行政处罚。公司相关负责人感叹:“走错路”的代价太高了,实在不值得。
近期,柳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接到市城市管理12319热线投诉称,有人深更半夜在柳太路随意倾倒垃圾,希望调查处理。接到投诉后,城管部门及时派出执法人员进行监控。随后,蹲点守候的执法人员发现一辆渣土运输车辆正准备在柳太路百乐竹海游客中心旁倾倒建筑垃圾。
检查发现该车属柳州市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虽然办理有建筑垃圾准运证和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但该公司的车辆倾倒建筑垃圾的地方应该是柳太路新圩铁路林场,离司机“走错”的地方只有几百米远,当事司机表示是自己“走错路”了。
因司机涉嫌超出核准范围运输建筑垃圾,执法人员依法暂扣了其车辆(见上图)作进一步调查。10月20日上午,城管部门依法对车辆所在公司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公司派代表到城管部门指定的银行缴纳了罚款。
执法人员表示,为了有效治理无证运输、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问题,城管部门每天24小时都有执法人员不间断地巡查监控,针对重点路段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会安排执法力量进行定点监控,希望广大车主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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