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柳州晚报》报道,家里被入室盗窃,小偷却向主家发来现场视频?这样的操作方式让人费解。原来,“入室盗窃”的“小偷”是主家何先生的前女友冯女士。分手后,冯女士要求何先生要么还钱,要么她就将何先生的家具搬走。后来冯女士便上门搬东西。当晚,柳州市鱼峰警方处理了这起警情。
何先生今年30岁,家住屏山大道某小区。10月19日晚9时许,何先生报警称,他的家里来了一个小偷,小偷不仅偷了东西,还把盗窃视频发到他手机上。这显然不正常。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了屏山大道,当时,何先生也回到了家。民警看到,何先生家中很乱,确实有一名女子在那儿,而且女子一副很生气的样子,不过女子看起来并不像是小偷。
据了解,该女子姓冯,今年37岁。原来,冯女士与何先生曾是男女朋友关系,两人在一起三年有余,于前段时间分了手。冯女士是离异人士,当初两人在一起何先生表示不介意,然而,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何先生却下不了决心。不久,两人分手。冯女士觉得很生气,毕竟当年她也有人追求,现在却是孤身一人。特别是听说何先生有了新女友后,冯女士更加生气,觉得自己受了骗。
冯女士表示,要么何先生还钱,要么她就搬走家具。10月19日晚上,她便上门搬家具,有电视机、冰箱等家电。冯女士表示无奈,因为何先生经常不接电话,她只好以这种方式处理。警方介入调解,经调解,何先生表示愿意赔偿一定的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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