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孔芒)11月21日,记者从泸州市教育局获悉,该局日前接到网民举报江阳区某中学以举办家教辅导讲座为名,向学生及家长推销学习软件。经查,网民反映基本属实。随后,江阳区教育局依据市教育局最新出台的“五条纪律”规定,对该校校长、分管副校长、德育处主任分别作出全区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等处理。
今年10月底,泸州市教育局针对当前全市师德师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出台了“五条纪律”:严禁散布、传播反动或黄色言论;严禁体罚、变相体罚、歧视、侮辱、性侵学生;严禁向学生及家长推销学习资料、用品;严禁组织或参与针对学生的有偿补课和托管;严禁上课使用手机。教师严重违反“五条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教师职称评聘;发生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极其恶劣的,给予行政处分、免除职务、取消教师资格等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月中旬,泸州市教育局派出9个督查组,对全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五条纪律”情况进行督查。督查中了解到,全市各学校均组织教师开展了深入自查,自查面达到了100%。在自查自纠阶段,有的教师主动退还了向学生收取的教辅资料费,有的及时停止了有偿补课或有偿托管行为。泸州市、区县教育局均公开了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对教师违反“五条纪律”行为的举报。
记者走访了位于市区的几所知名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发现以前在这些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兼课的公办学校教师均已“全线撤退”。一位民办教育机构负责人对记者说:“以前公办教师在此兼课,可以给我们带来可观生源。现在行不通了,我们必须培养自己的专职教师,靠提高培训质量来吸引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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