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泸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指定泸州市国土资源局江阳区分局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单位:㎡、年、%、万元(人民币)/亩、万元(人民币)
序号 宗地
编号
土地坐落规划用地面积规划用地性质土地出让面积土地用途分类土地出让方式土地使用年限 主要规划指标
(详见出让文件中规划条件)
投资
强度
起
始
价
竞买保证金建设时间
要求
容积率建筑
密度
绿地率1510502-2017-C-011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 134828
(合202.242亩)
M1
工业
用地
134828
(合202.242亩)
工业用地挂牌50<2.5(下限符合国土资发【2008】24号文的要求) <50>15(上限符合国土资发【2008】24号文的要求)220251500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 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等内容。参加该宗地竞买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发改、经信部门核发的立项(核准、备案)通知文件。
三、竞买申请办法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3日17时前,有意参与竞买者可到泸州市国土资源局江阳区分局(康平路1号楼)咨询、索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须于2017年7月3日17时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发票及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泸州市国土资源局江阳区分局办理报名手续,并对符合竞买条件的将确认其竞买资格。泸州市国土资源局江阳区分局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账后开具正式发票。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泸州市国土资源局江阳区分局综合服务中心,开户行:中行泸州分行营业部,账号:129302550200。此次挂牌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四、挂牌地点及起止时间
本次挂牌地点在泸州市江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阳区广凤路四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挂牌起止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9时至2017年7月5日15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国际互联网“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china.com/)、“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sclr.gov.cn)、“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spprec.com/sczw)、“泸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uzhou .gov.cn)、“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http://www.lzsgtj.cn) 进行查询。
联系人:胡松 缪伟;
联系电话:0830-2283354
13909080732
特此公告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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