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杨敏
实习记者 田明艳
近日,有市民通过泸州新闻网·川江新闻网和川江号问政平台询问,关于男方报生育险方面的问题。该市民称,自己的妻子未购买生育险,自己从2015起已连续缴纳两年以上的生育保险,目前二胎政策放开,打算在今年生育二胎,不知道男方可不可以报生育险?
对此,泸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表示,《泸州市生育保险实施办法》自2018年1月7日施行,政策调整后,在泸州市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报生育险:一、男职工在小孩出生前已经连续缴费满9个月及以上。二、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就业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三、小孩出生时间在2018年1月7日以后。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基金按核定生育医疗费支付金额的50%支付生育补助金。如其配偶已在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中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的,生育保险基金只补助产前检查门诊费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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