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瑞莉)近年来,泸州市工商局坚持以涉企信息归集为抓手,健全完善信息公示共享平台,狠抓“公示即监管”“共享即监管”理念贯彻落实,推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效应。
结合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订了《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管理暂行办法》,对涉企信息归集公示的目标原则、责任分工、内容范围、方法路径、工作时限、督导考核等进行明确,36个市级部门将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到“泸州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实现全市商务诚信成员单位之间企业登记、许可、监管等各类信用数据的联合征集和互联共享。
通过研发“泸州市企业信息公示平台”“泸州市企业信息公示平台部门联动系统”,开设涉企信息录入、抄送、公示、查询、督查督办等功能,实现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泸州”“信用中国”互联互通,涉企信息归集部门通过自动交换、批量报送、手动填录3种方式进行数据对接,“泸州市企业信息公示平台”以统一社会信息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为索引,关联和公示企业信息。
截止到2017年12月,“泸州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归集公示了工商、法院、人社、环保、安监、税务、食药监等部门涉企信息46.8万条,网上公示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书5215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及“泸州市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已呈现公示监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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