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中医医院的哺乳室
◎ 川江都市报记者 周丽 摄影报道
本报讯 带着哺乳期的孩子到景区、商业中心等公共场所,给孩子喂奶、换尿布等,没有专门的母婴室十分不方便。川江都市报记者昨日从泸州市卫生计生委获悉,今年6月前,泸州市部分公共场所将建母婴室,哺乳期的妈妈们再也不怕尴尬啦。
日前,泸州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市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泸州市将实施母婴设施建设。今年6月底前,市区一级汽车客运站、三级综合医院、4A级以上旅游景点、机场、大型商场按要求配置母婴设施;2020年底,总人口在30万人以上的区(县)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二级以上综合医院、3A级景区、公园广场按要求配置母婴设施。
根据要求,在经常有母婴逗留的汽车客运站、旅游景区、医院、商业中心等公共场所,建立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10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并配备基本设施。对已建成的母婴室要按照标准进行改造完善。
在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1万人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旅游景区及游览娱乐等公共场所,应当建立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10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
母婴室要有防滑地面、带安全扣的婴儿尿布台、提供热水和洗手液、婴儿床、便于哺乳休息的座椅、便于放置哺乳用品的桌子、电源插座、恒温空调、垃圾桶,保护哺乳私密性的可上锁的门、帘子遮挡设备等。
同时,在车站、机场等,设置母婴候乘厅(区)、母婴购票窗口、母婴专座等。在乘车检票口针对孕期、哺乳期妇女,以及带着婴幼儿的乘客提供绿色服务通道或便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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