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虹 周雪梅)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2018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19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时间延长到2019年2月28日。
据了解,参保人员可到全市建设银行、泸州市商业银行网点缴费,也可通过“智慧泸州社保”APP或微信公众号手机在线缴费,还可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乡镇(街道)劳保所和社区社保窗口及本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社保自助服务一体机刷卡缴费。
市人社局提醒,尚未缴纳2018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个体参保人员要及时缴费,逾期不能办理补缴。同时因跨年缴费,2019年1月1日至2月28日缴纳2018年个体养老保险费时将增加利息金额。尚未缴纳2019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个体参保人员尽快在缴费时间内足额缴费,以便连续享受医疗待遇。逾期缴费人员,视同为新参保,从缴费之月起一年以后方可享受医疗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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