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久焱 特约通讯员 周超文
“以前,一家人围着5亩地转,一年到头虽然吃的不愁,但年终盘账能剩个万儿八千就很不错了。现在,将土地交给农业公司打理,我们两夫妻就在公司上班,不算租金,一年收入四五万元,公司有了效益后,以后还可以分红。”1月1日,笔者来到泸州市纳溪区白节镇团结村三组,村民袁国志和妻子唐清群同其他村民一起在地头忙着翻地,个个脸上都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2014年,四川万木山画山农业公司进村流转土地种大果红花油茶和特色蔬菜,之后,袁国志便成了该公司的一名专门从事农业生产的“职业农民”。在纳溪区,像袁国志这样的新型“职业农民”还有不少,他们都因为该区推行土地集约流转而受益。
近年来,纳溪区坚持“稳定土地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原则,着力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按照“标准化、产业化、区域化”发展要求,积极引导农村土地集约流转,不断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使更多农民手中的一份土地获得了两份收入,真正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主体和受益者。同时,该区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创新开展土地流转经营权质押贷款,对流转期限较长,经营面积较大的种粮大户、农业专业种植合作社给予资金扶持;对从事土地流转用于发展现代农业生产的经营大户,加大技术扶持力度,对在流转企业从事种植工作的“新型农民”,开展免费的岗位技术培训。同时在实际工作中给予支持,优先解决水、电、路等问题。
在土地流转服务工作中,纳溪区还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镇村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流转方式,不搞一刀切,使土地流转规范有序。在土地流转时,严格执行“一审核、两要求”,审核土地转出方的权属,转入方是否具备农业生产经营能力;明确要求土地流转必须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开展流转,不得强行推行;流转双方必须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流转方式、流转时间、流转价格及流转收益支付方式,最大限度避免土地流转纠纷。
以白节镇团结村的四川万木山画山农业公司为例,早在2014年,当地采取农地入股专合社方式将群众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公司,通过 “公司+专合社+农户”的模式滚动发展,实现了租金保底,效益分红,公司务工,政策归农。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实现了“三省三得”,最大限度地增加了群众收入。“三省”,第一省钱,村民将土地流转给公司后不用再投入钱物购置农资;第二省力,公司实行规模化生产,机械化程度提高,比如公司在种植基地除草、打药、施肥全部使用机械;第三省时,公司大规模地使用机械化作业,缩短了工作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农民也和工人一样有了上下班时间。“三得”即指农民得到土地流转费、务工工资、土地分红。通过这种模式,既解决了农民的后顾之忧,保证了群众的持续增收,又有利于企业集约利用资源,发展现代农业,保护区域环境,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目前,仅白节镇规范有序流转土地面积已超过1万亩,主要有入股、出租、互换、转让、转包等形式,吸纳1000多名留守劳动力就业,受益农民年均增加经济收入超过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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