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娜 邓益) 近日,纳溪区法院将巡回审判车开进纳溪区白节镇,巡回审理一起间隔18年的乡村公路工程款欠款纠纷,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据了解,2000年,白节镇来龙村村委会将一段乡村公路发包给原告龙某某修建。在履行合同中,双方曾对合同内容进行过修改。原告龙某某组织人员修建公路,白节镇来龙村村委会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但双方至今一直未进行结算。双方对剩余款项支付事宜协商未果后,龙某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纳溪区法院将巡回审判车开到乡村,巡回审理此案,零距离向群众开展普法教育。在法官的调解下,当事双方对工程量、工程单价、已支付工程款等内容达成共识,并签订了调解协议。调解结束后,法官对周围群众进行了普法宣传,就诉讼时效、举证规则等进行讲解,并宣传了扫黑除恶内容,给旁听群众奉上普法教育“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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