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虹) 1月27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该局于1月21日下发《关于启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商品价格应急监测的紧急通知》,并迅速启动应急监测。截至1月26日,泸州市监测公立医疗机构133家次、民营医疗机构66家次、零售药店1524家次,监测药品833个、口罩79种、消毒液115种。
《通知》要求,全市医疗保障部门要立即启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商品价格应急监测,密切关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口罩、消毒液、抗病毒药物、疫苗等相关商品价格和供应情况;要立即开展药品价格等应急监测,重点监测零售药店和民营医院、公立医院、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并实行周报监测制度(零报告制度)。对监测中发现涉嫌违法违规问题,市医疗保障局按规定处理,并及时移交市场监管局查处。
同时,市医疗保障局还成立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了解救治定点医院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治疗情况,启动第一期预付资金800万元,确保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不因费用问题而影响就医,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定点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按照市政府要求,市医疗保障局实行节假日期间领导在岗带班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发生突发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和处理。
新闻推荐
本报讯(李俊波记者李独懿)近日,市水务局召开全市水利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会议传达了相关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分管领...
泸州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泸州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