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袁小玉) 记者6月9日从中国人民银行泸州市中心支行获悉,目前,泸州市有部分国债投资者持有的储蓄国债(凭证式)已过兑付期,但尚未到购买银行网点进行兑付。人民银行泸州市中心支行提醒持有国债的市民,尽快到购买银行网点兑付。
据悉,储蓄国债(凭证式)是从1994年开始,以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方式,主要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的国债,储蓄国债(凭证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20多年来,泸州市广大国债投资者积极购买储蓄国债(凭证式),为国家筹集财政资金、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目前,泸州市有部分国债投资者持有的储蓄国债(凭证式)已过兑付期,但尚未到购买银行网点进行兑付。为切实保护国债投资者利益,泸州市各国债销售银行积极联系持有储蓄国债(凭证式)到期未兑付的投资者,提醒及时到国债购买网点办理兑付,但仍有部分持有到期储蓄国债(凭证式)的投资者无法联系。
市民如持有到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请及时到市内购买银行网点办理兑付。兑付银行咨询电话:工行:0830-2391159,农行:0830-3194775,中行:0830-3107411,建行:0830-2291409,邮储银行:0830-296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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