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全国第一个乡镇法庭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调解室在“全国优秀人民法庭”——马鞍山市当涂县石桥法庭挂牌,标志着马鞍山市法院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市、县、乡“三级联动”体系的初步建成。
去年7月,马鞍山市中院经与市保险行业协会协调,在当涂县法院民一庭设立了保险纠纷调解工作室,法院与保险公司联合开展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实现“诉前调解”和“诉中调解”相互递进、相互补充。在工作过程中,结合马鞍山市基层法院涉保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量多以及法官熟悉当地乡土民情、具有开展调解工作的天然优势等实际,诉调对接机制建设重心逐步下移,并通过与保险行业的沟通合作,形成了卓有成效的“预立案后法官集中调解”模式,即当事人诉至法院后,法院立案庭引导其选择诉前调解,进行预立案登记,然后由专门法官“分片承包”做好与片内保险公司对接,定期组织并主持集中调解,调解成功后法院出具调解书。
3个月后,当涂县法院道路交通案件调解率达到80%以上,结案率同比上升了十几个百分点。马鞍山市中院和市保险行业协会以此为契机,将“预立案后法官集中调解”推广到各县、区法院。今年上半年,该市各县、区法院实现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全覆盖。今年9月中旬,市中院又进一步将诉调对接机制延伸至乡镇法庭,在当涂县法院石桥法庭率先挂牌后,其他乡镇法庭也开始陆续设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调解室。
据了解,马鞍山市法院建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以来,通过法官提前介入调解、保险行业积极参与,保险纠纷得到快捷、高效化解,受害人、保险公司和法院多方共赢,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害人方面,因为诉前调解期限为15日,通过诉前调解达成协议,受害人一般在3周内能领到赔款,最快的在达成调解协议次日就能领到,而常规流程立案后至少需要3至4个月才能获得赔款。这样既减轻了诉累,减少了奔波,又能在最短时间内获得保险赔款,有效弥补了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而在保险公司方面,减少了诉讼成本,降低了赔款支出,且基本隔断了通过道路交通案件获利的“黄牛律师”的操作空间。
据统计,今年前3个季度马鞍山市两级法院一审新收道交案件2369件,结案1890件,其中进入诉调对接模式的1348件,调解结案1189件,撤诉54件,调撤率达92.2%;二审新收210件,全部进入诉调对接模式,其中调解结案82件,撤诉26件,调撤率52.4%。前3个季度道路交通案件上诉率8.9%,比2013年同期下降了9个百分点,同时还为保险公司减损700余万元。从这些数据可以显示,通过“预立案后法官集中调解”模式,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结案率、调解率等指标显著上升,上诉率则明显下降。汪再荣 姚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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