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律师袍,穿还是不穿?本报于2月20日刊发的《律师袍束之高阁受冷落》一文,在律师行业中引发了热议。不少律师致电本报表示,如果大家都穿袍出庭,自己也愿意穿,只是目前缺乏穿律师袍的氛围。
2月25日,记者咨询了合肥、马鞍山等地的几家法院,法院的工作人员均表示,只对法官着装有要求,对律师是否穿律师袍出庭并没有特别要求。而且大多数律师在法庭上的穿着还是比较得体的,所以一般情况下不做特别要求。
省律师协会会员部主任贾明桂在看到本报报道后,向记者坦言,目前在安徽省推行律师袍不太现实。除非把穿着律师袍纳入强制规定,否则实践中很难执行。但是,穿着律师袍并非固有的传统,勉强作出强制规定,又担心会带来相反效果。不过,省律协已经注意到律师出庭着装得体的必要性,今年会专门针对律师出庭仪容仪表规范组织培训,在培训结束后,再做进一步要求,对违反规范的,根据情节轻重,对律师本人或者所在事务所给予批评教育或者通报等处分。 (记者周莹莹)
新闻推荐
马鞍山讯 3月4日,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借助微信,执结一起两被执行人跨越东北、西南的民生案件,使申请人及时拿到了39万元执行款。2013年11月,钟某等诉黑龙江省星光农保公司、云南省安远财保公...
马鞍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马鞍山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