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讯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时,由于被告李某在庭审过程中对原告证据存疑,哄闹法庭,殴打原告,随后擅自离开法庭,扰乱了法庭秩序,情节严重,9月6日,花山区法院对李某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此起处罚在该院属首例。
8月10日下午2点40分,花山法院民庭孙法官依法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进行公开审理,在庭审过程中,法官要求原告呈递证据借条原件进行验证,在询问被告的意见时,3被告均对借条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案件的关联性持有异议,而身为其一的被告李某还未听取法官进一步的验证,情绪出现波动,一旁的律师察觉后,用手按了一下李某的手臂,示意保持冷静,然而李某并不领情。下午3点,李某突然冲向原告席举起拳头对原告进行殴打,并大声斥骂原告,原、被告代理人均上前制止,然而李某仍不依不饶,从原告席前方一直扭打到法庭旁听席,场面一度混乱。孙法官立即敲法槌制止,并出动法警进行干预,由于劝阻人数较多,扭打情节严重,持续3分钟后,场面才恢复正常,但李某嘴中仍旧大声骂骂咧咧,后又不听律师劝阻,擅自离开庭审现场,严重扰乱了法庭秩序。面对如此混乱的局面,孙法官不慌不忙,沉着镇定,以她多年积累的应变处理能力及判断能力,令被告律师代替李某参与庭审,继续主持审判活动有序进行。
庭审结束后,孙法官立即上报院领导,经会议讨论,花山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遂作出如上处罚。
孙法官表示,庭审过程中行为人进行喧哗、吵闹、对诉讼参与人进行人身冲击,肆意发泄不满情绪,擅自离开庭审现场,藐视法庭纪律等行为都严重地干扰了法庭秩序,妨害了正常审判工作开展,甚至造成人员人身伤害,使人民法院的尊严和法律的严肃性受到严重的侵害,影响甚烈,危害甚深,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马中法王士云)
新闻推荐
又到一年“双十一”网购节,快递行业再次面临“爆仓”,快递从业人员也将迎来远超平常的工作量。月日上午,马鞍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雨山大队民警走进快递公司转运站,为快递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敲响“...
马鞍山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马鞍山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