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记者董磊通讯员杨建明报道日前,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6类食品54批次样品的监督抽检。其中,水产制品18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15批次,全部合格;蜂产品6批次,全部合格;薯类和膨化食品6批次,全部合格;方便食品4批次,全部合格;蛋制品5批次,合格4批次,不合格1批次。
据了解,不合格样品是:马鞍山市金鹰国际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高邮市红太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太阳咸鸭蛋(生产日期:2016-04-07),菌落总数指标不合格,检出值为160CFU/g,标准规定为≤10CFU/g,检验机构为马鞍山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采取了下架封存、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向生产企业所在地食药监部门进行了通报。
马鞍山市食药监局提示市民,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无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已过保质期的产品。购买了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购买食品时,如有问题请及时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咨询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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