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浩 通讯员 陈多润 姚瑶)12月25日上午,宣城市中级法院对马鞍山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苏从勇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苏从勇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万元。该案是省监委成立后办理的第一起省管干部留置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7年,被告人苏从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在环保整治、征地拆迁、项目规划审批、群体性事件处置、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谋取利益,并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共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281.4万余元。
宣判后,苏从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服从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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