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余萍 通讯员 张奕晖) 2月22日,中国共产党花山区第二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召开,全会审议通过了《花山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对区级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为全力推动花山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根据《花山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花山区级党政机构共设置35个。区委机构12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1个;区政府机构23个。
会后,花山区将迅速开展机构挂牌、机构和人员转隶、办公用房调整、财务资产划转、公章使用和档案交接等工作,3月底前改革主体任务将基本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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