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右一)到学校开展禁毒宣传。
她,每天像风一般急匆匆地在家、检察院、法院“三点一线”中循环奔波,简单而充实。工作中,她像旋转的陀螺,忙碌而满足,生活中,她像初升的太阳,温暖而平和。她就是彭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利。
1995年至今,王利先后担任民行科、公诉科科长,曾获全市检察机关目标考核第一名2次,被市人民政府评为先进个人,连续5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她带领的张献忠沉银案办案组被市检察院荣记三等功。公诉科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
王利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忠诚地履行着法律赋予人民检察官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诠释了新时代女检察官的光辉形象。
为了能将每一起案件办好办扎实,王利时刻抱着“自己是新手,要再学习”的心态,谨慎对待每个案件,从不因案小而掉以轻心,也不因案件疑难复杂而畏惧。
拒绝机械执法,追求办理案件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是王利一贯坚持的办案理念。
两年前,王利受理一起因强行索要医药赔偿费而引发的抢劫案。犯罪嫌疑人潘某在受害人王某广东的抛光厂做学徒工时,因其师傅操作不当,致潘某的大拇指骨折,王某仅支付了1000元医疗费。事后,潘某多次要求王某赔偿损失,均遭拒绝。愤怒的潘某邀约其朋友找到王某,对其进行殴打,并要求其写下1万元的欠条。随后,潘某带王某到附近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将钱取出。
受理该案后几天,王利的办公室里就来了一位衣着朴实的中年妇女。一进门,还没听清她支支吾吾说的什么,她就开始哭起来。王利连忙从座位上站起,递给她一张纸巾,然后给她倒了一杯温开水。不经意间触碰到她冰冷的手,王利安慰道:“大姐,有什么事慢慢说,不着急。”
原来,这位妇女是潘某的母亲。看到王利如此和蔼,她放下了心中的一丝害怕,疑惑地问道:“检察官,我的孩子手指骨折了,是去讨要医药费的。之前多次找老板,可是老板压根就不理睬。我孩子也是被逼得没法子呀!拿自己本该得到的钱,怎么会是抢劫呢?”
听到中年妇女如此说,王利想到了自己的孩子,可怜天下父母心!王利耐心解释道:“大姐,捍卫权利是要通过正当途径的,未获得赔偿应该请有关部门调解或者通过打民事官司解决。如果有了纠纷,大家都用暴力解决,社会岂不是乱套了吗?”
听到这里,中年妇女缓缓低下了头。
接待完中年妇女后,王利匆匆赶往看守所,潘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真诚悔罪。
匆忙吃过午饭,王利顾不上休息,便走访潘某的邻居,了解到潘某平时安分守己,只是步入社会较早,接触了一些不务正业的人,沾染上了一些不良的社会风气。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理念,王利想到潘某还很年轻,本案事发有因,如果能取得被害人谅解,就可能不起诉。
回到办公室后,王利翻开卷宗,找到被害人电话与其联系。没想到,被害人一听检察官的意思,便说犯了罪就该蹲监狱,检察院不是公平公正吗?怎么还帮犯罪嫌疑人说好话呢?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考虑到被害人情绪较大,王利电话联系潘某的母亲,一起前往被害人住处,向被害人耐心细致做解释工作,最后被害人谅解了潘某。拿到谅解书,王利心中悬着的石头落了地。
由于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好,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王利向院领导汇报,检委会决定对潘某作不起诉处理。
案件了结了,可是王利仍然放心不下。为了帮潘某走出误区不再犯罪,王利将潘某叫到办公室,对其进行耐心的法律教育和引导,要求潘某定期汇报生活工作情况,并让其与社会上的人断了联系。
在接下来的两年里,潘某每周一都会打电话找王利,或汇报近期生活情况,或请教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困惑。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王利的指导下,潘某找到了一份厨师的工作。
现在,潘某的生活和工作都有了大变化,直至现在,当生活、工作遇到问题,他都会打电话找帮助和挽救过他的检察官王利。
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王利就这样用真诚、热心、爱心,一点点拉近检民关系,架起了检察服务民生桥梁。女检察官们平凡而普通,她们的美没有惊天动地,却是点点滴滴汇聚而成。她们用蓬勃的生命力,展现出了女检察官们最为美丽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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