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章洁 熊晓红 记者 余毅)昨(20)日,记者从彭山区相关部门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彭山区将从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6-9月,分3次集中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
据了解,全面清理城乡低保将重点清查以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尤其是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和“子女为财政供养和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人员吃低保、死亡吃低保、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领取社保吃低保、开着小车吃低保、家庭经济收入发生变化”等不符合低保保障问题。
同时,该区还将对乡镇(街道)低保经办人员、村(居)委会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扣留低保对象银行卡或将银行卡集中保管并侵吞低保金的“贪污侵占、截留私分”等问题进行清查;对在城乡低保经办过程中向群众索要收受好处、摊派费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等问题进行清查。
此外,该区还将认真查处在城乡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工作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符合保障的家庭不按户施保、不民主评议、不公示、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等问题;认真纠正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补助标准未及时全面公开,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电话开而不通、开而不用,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严格查处违反现行低保政策规定进行行政干预,简单确定低保对象比例、下达保障指标名额,搞平均主义、福利平衡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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