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运行和治安防控水平,我县新增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动抓拍机动车通过有信号灯控路口时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通行,机动车违反限速值超速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新增设备将于2018年06月25日启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现将设备分布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设备位置设备类型抓拍违法行为1S106线500km+700m(山旺一组)电子警察违反限速70km/h行驶2S106线494km+700m(蒙子坳生态园)电子警察违反信号灯3S106线498km+800m(S106线与虞丞乡交叉路口)电子警察违反信号灯4S106线502km+250m(S106线与黑龙滩风景区交叉路口)电子警察违反信号灯
仁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大队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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