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覃宏玲通讯员陈桂英)近日上午,隆安县法院首次开庭审理一起未成年聋哑人涉嫌盗窃案,与以往不同的是,法庭上多了两位翻译人员,一位是哑语翻译员,一位是壮语翻译员,他们的翻译与庭审同步进行。审判员、公诉人与被告人克服了语言交流障碍,确保了聋哑被告人意思表达及时准确地反馈给法庭,最终聋哑人杨某当庭自愿认罪并表示悔改。
据悉,未满18周岁的被告人杨某为聋哑人。去年,杨某趁无人注意,分别将停放在一单位和其村内路边的两辆摩托车盗走。因杨某留字条向失主索钱换车,失主报案而被公安民警抓获,经鉴定被盗摩托车总价值为8000多元。今年1月,隆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杨某犯盗窃罪向隆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杨某的亲属没有委托律师为其辩护。鉴于杨某聋哑、作案时未成年,为保障杨某的诉讼权利,确保案件公正审理,主办法官为杨某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并亲自到杨某案发前就读的特殊教育学校聘请杨某的老师出庭为杨某手语翻译。
根据法律的规定,在开庭审理时要通知杨某的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而杨某的父母只会说本地壮话,听不懂普通话,主办法官与县司法局取得了联系,司法局指派与杨某同乡的该局法律援助中心干部出庭为杨某的父母翻译。庭审过程,在手语翻译和少数民族语言翻译的协助下,审判员、公诉人与被告人及其诉讼参与人克服了语言交流的障碍,实现了零距离沟通。经过长达两个多小时的交流,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举证、质证、认证,整个庭审活动规范、有序,并对杨某进行了一定的心理疏导,最终使杨某当庭自愿认罪并表示悔改。
提醒
法院为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聘请翻译,旨在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权利,向其传递人民法院对他的尊重与关怀。法院希望未成年被告人彻底地改邪归正,重新做人。法院也希望未成年被告人的父母不要放弃自己的孩子,不要因为忙于生计而忽视孩子,要多抽时间陪陪孩子,多花心思倾听孩子的心声,让孩子能在爱的光环下健康、快乐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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