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隆安县法律援助中心推行全新的法律援助模式——“点援制”。即受援人根据自身需求,可在县法律援助中心公布的法律援助志愿律师中自主选择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和案件的承办。县法律援助中心也可根据受援人的情况和意愿,结合志愿律师的专业特长,指派律师进行援助。
这一新举措改变了援助案件完全由县法律援助中心单一指派的方式,创新了法律援助服务形式,使受援人对律师有自主选择权,律师也可在自己擅长的领域更好地发挥作用,提高了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和承办人员的信任感,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透明度和满意度。
目前,隆安县司法局从自愿报名的律师中,选出了8名业务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热衷于法律援助工作的律师,组建起律师自愿服务团,并将其履历、专业特长上墙公示,以便于群众自由选择。
今年3月份,在隆安县丁当镇一香蕉种植基地做工的吴某被拖欠工钱,其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给予援助。当了解到法律援助中心正在实施“点援制”后,他决定选择一名在劳动纠纷领域较为擅长的自愿律师。在选派律师的努力下,这起欠薪纠纷获得圆满解决,李某领到了被拖欠的5500元工钱。
(陆俊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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