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10)日,一起农民工受伤赔偿纠纷案经江油市法院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打工时右脚受伤的刘明获赔5.1万元。
2013年8月4日,刘明在某工地打工,8月13日上午,其右脚被钢模合子砸伤,送往医院治疗,出院后经鉴定其损伤程度为伤残九级。事发后,雇主李某某支付了医疗费1.8万余元。后因双方对赔偿责任的承担、赔偿数额的大小意见不一发生纠纷,刘明于2014年1月将李某某告上法院。
江油法院先后组织两次调解,昨日李某某当庭一次性赔偿雇员刘明各项经济损失5.1万元。
(兰有斌 本报记者 田明霞)
新闻推荐
本报讯2月12日上午,江油市教体局召开2014年春季学校开学工作会,全面部署2014年教育体育工作。会议指出,2014年,江油市教育体育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
江油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江油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