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是绵阳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老总,不幸于2011年去世,让我这个七旬老人,不得不承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令人更伤感的是,他留给我们8位亲属遗产中的90万元,被该房地产公司非法侵占。今天,法院对该房地产公司银行账户上的存款依法强制执行,不料受阻。本该属于我们的90万元遗产,不知何时才能拿回?”8日,71岁的侯怀根老人打进本报新闻热线2268888倾诉。
法院判决
非法侵占90万遗产全额返还
接到爆料后,记者来到某信用联社城南分社,见到了面容憔悴的侯怀根老人。“儿子因病去世,留下了书面遗嘱。除了给儿媳和两位孙子留下不菲的财产外,给我和他的兄弟姊妹8人,一共安排继承遗产470万元。儿子走后,该房地产公司以赠与的方式,给我们支付了470万元,但是却将其中的90万元,以代扣代交税收的借口予以截留。”侯怀根说,他们通过咨询税务部门得知,目前我国尚未开征遗产税,于是请该房地产公司退还,但是遭到了拒绝。侯怀根及其他遗产继承人于是通过司法途径,依法进行维权。
2012年10月30日,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绵阳某房地产公司以代扣代交税收的方式,收取的侯怀根等人90万元“税款”于法无据,属于非法侵占,判令该房地产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全额返还。
记者直击
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受阻
8日上午10时,记者在某信用联社城南分社营业大厅看到,游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两名法官与城南分社一位负责人,就是否协助执行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书,将绵阳某房地产公司在城南分社银行账户上被冻结的90余万元存款扣划到游仙区人民法院的执行账户上,双方僵持着。
游仙法院执行局李法官告诉记者,1月4日,已根据生效的法院裁定书,在该信用联社城南分社将某房地产公司账户上的存款90万元依法冻结,这一次来是将该笔冻结款项扣划到游仙法院的执行账户,但城南分社拒不协助执行。
城南分社一负责人向执行法官解释,绵阳某房地产公司被冻结账户上的90余万元资金,其所有权确系该公司所有,但是该账户上的存款系该公司向城南分社贷款的保证金,所以不能协助扣划。
李法官告知这位负责人,只有信用证保证金和承兑汇票保证金人民法院只能冻结而不能扣划,其他以保证金名义出现的被申请人资金,都在强制执行的划拨之列。虽经法官耐心解释,但城南分社依然坚持不予扣划。
市银监局
金融机构应依法协助法院执行
当日上午11时,就此事李法官一行前往市银监局,与市银监局办公室发展法律事务的李主任一起,现场翻阅了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通知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金融机构应当立即协助办理。
市银监局李主任向该信用联社城南分社了解情况后,电话通知其应当积极协助法院的执行工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法定义务。
12时,李法官一行再次前往城南分社依法进行执行,被城南分社以相同理由拒绝。李法官现场告知城南分社工作人员,若城南分社拒不协助划扣,人民法院则可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给予罚款以及拘留处罚。随后,李法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城南分社采取了留置送达措施。
截至目前,城南分社仍未对游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采取的留置送达措施作出回应。
(本报记者 陈荣 文/图)
新闻推荐
□本报记者田明霞王耘沐浴着2013年新年的暖阳,漫步经开区,处处是新楼林立的景象,满目是群众安宁日子的祥和。据悉,2012年以来,经开区围绕统筹城乡就业保民生,加快拆迁安置房统建,新扩建小区配套...
绵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绵阳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