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1日,《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这是我国法制史上的一件大事,是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里程碑。十年来,绵阳市法律援助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机构从无到有、队伍由弱变强,工作实现网络化,服务实现规范化,法律援助以其优质、便捷、无偿的独特优势,正逐步成为广大群众解决利益诉求的首选方式,成为党委和政府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通过十年不懈努力,绵阳法律援助在全省率先纳入党委政府民生工程,率先将法律援助窗口进入惠民帮扶中心,率先编创并实施《法律援助程序细则》。通过各级加大民生工程目标督查力度,有力推进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和办案经费的落实和服务能力的提升。2003年至2012年的十年里,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计为困难群众提供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36.32余万人次,其中受理民事、刑事、行政等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82余万件,通过法律援助为受援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超过3.38亿元。
通过十年精心编织,绵阳构建起“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法律援助网络覆盖全市城乡。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建立法律援助受理大厅11个,建立镇、乡(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282个,在相关单位、组织、大的村社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站(点)850个,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在一小时内就能够找到一家法律援助机构并获得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
绵阳市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100余万人,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因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从而难以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和平等的法律保护。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获得法律援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法律援助条例》的制定和施行,意味着法律援助从过去的法律工作者的慈善行为和社会道义行为,转变成政府的法定义务。
法律援助是政府为民服务的窗口,是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和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体现。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庞大的民生系统工程,需要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更需要广大法律服务人员的奉献精神。今后一段时间,全市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赋予法律援助工作的新任务和绵阳法律工作实际,打造法律援助工作的特色和亮点,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向前发展和进步。
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加强市县两级10个惠民帮扶中心和11个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援助窗口规范化、正规化建设;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现有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农民工讨薪维权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逐步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认真做好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工作,综合案件性质和办案人员专业特长等因素指派合适承办人,严格办理死刑、未成年人等案件承办人员资质条件,提高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宣传,要做到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和社会宣传相结合、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主动加强与中央省市各级媒体联系协调,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以及手机网络等新兴媒体,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
法律援助是公平正义的事业,《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实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同推进绵阳市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
新闻推荐
本报讯8月30日下午2时许,随着绵阳至北京的航班飞向蓝天,何凤仪这个今年考入北京大学的自强学子承载着家乡人民的爱心,免费乘坐飞机,向着她的理想起飞。当天中午12时许,来自江油的何凤仪,在母亲...
绵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绵阳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