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刚到一家公司,很想知道是不是转正后,公司就该给我们新员工购买保险?”网友@芊楓梓通过微博提出的法律问题,很快就得到了四川道融民舟律师事务所陈敏律师的答复:“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只有‘试用期\’的概念,试用期本身就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就应当为与之形成劳动用工关系的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而不是在试用期满后再购买保险。”近日,在由市司法局携手央视网开办的第一期新浪微博#律师帮帮你#系列微访谈中,不少网友通过微博,咨询相关法律问题,并得到了满意的答复。
据了解,市司法局为拓宽法治服务渠道,积极尝试利用新媒体延伸司法服务功能,不断提升社会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先后运用微博平台,开办了#律师说案#、#绵阳微普法#、#律师帮帮你#三个微博栏目,推动网络理政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夯实基础。“#律师说案#主要是为了更加生动地对广大网友进行普法教育。”市司法局局长刘伟介绍,市司法局组织全市28个直属律师事务所,分别开通新浪、央视微博,链接进入“绵阳司法政务微博发布厅”。每天由律所轮流提供真实、办结的典型案例,制作长微博通过绵阳司法微博账号统一发布。其中包括:案情简述、争议焦点、法院判决、律师解析四个内容,通过现实以案说法的形式,将法律知识传播出去。
在#律师说案#栏目取得一定成效后,市司法局又适时推出#绵阳微普法#,组织各县市区司法局、园区司法所15个,开通新浪、央视微博,链接进入发布厅。每天轮流由一个单位提供内容,制作长微博统一发布,结合漫画图片、法律条款解读、生活常见法律争议等内容,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展现在网友面前,寓教于乐地开展普法宣传。截至目前,#绵阳微普法#已办32期,阅读量达8万多次。
为了进一步提升“微”平台的服务性,市司法局携手央视网联合开办了微博栏目#律师帮帮你#,组织全市28个直属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每周一次在线解答网友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据了解,自11月13日该栏目正式上线后,该栏目内容已被网友转发、评论近4000次,阅读量过10万。
为了用好“微”平台,市司法局还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先后出台了《微博运行管理办法》、《网络评论员管理制度》等;建立系统化、专业化的管理队伍,目前拥有各级政务微博兼职管理人员66人,网络评论员73人。“绵阳司法”政务微博开通以来,先后建成新浪、央视网2个微博发布厅,链接系统内以及法律服务队伍微博账号66个,个人认证账号7个,先后被评为“全国十佳司法行政政务微博”和“央视网政务好声音——最受欢迎政务微博”。
(张入文 本报记者 张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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