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18)日,市环保局值守“政风行风热线”,就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等方面回答了市民的提问。
一市民来电询问: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异味排放,影响市民生活质量的提高,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和处理的?
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回答:《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的排污单位,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周围居民区受到污染”,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也规定“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的排污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或限期搬迁,防止人口集居区受到污染”。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后,市人民政府将对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政处罚权划入市城管执法局,如市民的环境权益受到侵害,可拨打投诉电话“12319”。
一市民来电询问:铁牛广场等地的坝坝舞早晚开着音响,影响居民休息。请问这该向环保部门投诉吗?
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回答:根据市人民政府印发的《绵阳城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社会生活噪声是由市城管执法局监督管理,这个方面的问题可以拨打电话“12319”举报。
一市民来电询问:三江现在营业性质的船只很多,这些船只上的生活垃圾如果直排三江,会造成对三江的严重污染。环保部门如何监管?
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回答:这位市民朋友关注的问题,市环保局早在几年前就会同水务部门,对三江船只排污进行统一监管,规定这些船只产生的废水、垃圾必须统一收集入仓,由垃圾处理站集中回收处理。并且有专门的执法队伍,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这些船只进行抽查管理。(本报记者李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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