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涪江边观鸟喂食
本报讯3月12日,本报以《男子抓鸥遭网友谴责》为题报道了一男子在东方红大桥抓鸥一事,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市民纷纷谴责该男子的不文明行为,并建议相关部门立法保护鸟类。针对此事,昨(13)日,市林业局、市森林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召开紧急会议,商讨举措制止该类行为发生,并呼吁大家文明观鸟,共同保护迁徙鸟类和生态坏境。
网友建议严惩抓鸥行为,立法护鸟
男子抓鸥事件经报道后,引起各界广泛关注,网友纷纷谴责该男子的不文明行为。在大成社区,网友“四川山野”说:“对这种人应该严惩!”网友“早稻”说:“此举绝对有损绵阳人民的形象。”
网友“淸風揚/wx”表示:“看到这个报道,实在让人心痛,人人都希望有一个好的环境,但少数人爱鸟意识淡泊。除了这种伤鸟的可耻行为外,在河边经常见到有个别市民乱丢垃圾污染河道的现象。希望大家爱鸟爱自然,让绵阳更加美丽。”网友“cissor”称:“昆明立法保护红嘴鸥,违法者一律刑拘,建议绵阳将红嘴鸥纳入立法保护。”
此外,还有不少市民、网友表达了愤慨之情,要求严惩此类不文明行为。但更多的则是从理性出发,希望相关部门能通过立法来保护鸟类,严厉制止伤鸟虐鸟行为。
相关部门多措并举,制止捕鸟伤鸟行为
“目前,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如何处罚,所以,对于抓红嘴鸥的人主要以批评教育为主,但如果情节恶劣,如发生捕捉、屠杀等行为,则按《刑法》追责处罚。”市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将开展“三江候鸟集中整治保护行动”,联合有关部门尤其是巡特警加强巡逻,制止伤害或捕捉鸟类行为。市民可拨打110或18990111393市林业局值班举报电话举报,广泛动员市民参与,共同监督。“市民在喂食或拍照的过程中,请保持一定距离,不要实施捕捉行为。若发现不文明行为,可以举报。”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科负责人介绍,虽然《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没有规定伤害红嘴鸥的处罚规范,但红嘴鸥属于“三有”野生动物,市民实施捕杀等行为,可按照该条例进行罚款或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他们还将积极开展爱鸟护鸟活动,并计划在候鸟重点栖息地竖立爱鸟警示牌,增强市民护鸟意识。
据了解,随着到绵阳越冬的候鸟逐渐增多,三江大坝、安昌河等地出现过不少捕鸟伤鸟事件,令市民担忧。市爱鸟协会刘先生呼吁,希望有关部门规范保护管理,加大执法力度,长期组织工作人员或志愿者宣传劝导,并对恶劣伤害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引起市民重视并引以为戒。(记者 黄小芹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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