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损坏公物被绵阳市列为十种不文明旅游行为之一。28日,记者在城区卫生巷、涪滨路、三江西路北段、花园路等地看到,一些公共设施屡遭“毒手”,一些人把公物当成了“出气筒”,休闲椅被拆下木条、石椅被“分身”、健身器械缺胳膊少腿,诗画长廊的作品变成“光架架”等损坏公物的现象突出,令人痛心!
采访中,四川道融民舟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兰英表示,破坏、盗窃城市公共设施不仅是普通的违法行为,而且是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把公共设施偷走,则以盗窃罪论处。”
(本报记者 苏东华 文/图)
三江西路北段石椅被人“分身”
涪滨路的休闲椅被人“破相”
卫生巷诗画作品成“光架架”
新闻推荐
本报讯昨(30)日,绵阳首家儿童职业体验中心“欢乐小镇”入驻中玮海润城签约仪式在世纪巴登酒店举行。2014年,中玮海润置地在绵阳城南新区的巅峰之作——中玮海润城将建25万平方米欢乐街区魅力...
绵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绵阳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