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迪然) “民告官不见官”是目前行政诉讼案件审判过程中的普遍现象,而在11月18日涪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绵阳市沿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市城乡规划局城乡规划行政核实一案中,市城乡规划局局长赵飚作为被告法定代表人,坐上了“被告席”,成为了全市“一把手”出庭应诉的行政首长之一。
据悉,自今年6月绵阳市制定出台《绵阳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以来,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逐渐成为常态,“民告官难见官”现象发生转变。
行政首长无正当理由不出庭要追责
“我是绵阳市城乡规划局法定代表人、局长赵飙,我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庭应诉。”庭审现场,赵飚当庭承诺,要尊重法律,尊重法官,尊重对方当事人。
案件在公开审理前,市城乡规划局收到了法院送出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司法建议书》,建议“市城乡规划局行政首长准时出庭应诉”。在以往的行政诉讼实践中,行政机关一般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而这次,赵飚出庭应诉。
根据《规定》,全市范围内的行政机关或组织在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作为被告,行政机关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主持全面工作的行政副职要依法参加法庭审理,履行答辩、举证等法定义务的诉讼活动。《规定》中明确,行政首长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出庭应诉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应责任。行政首长应当出庭应诉但确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出庭应诉的,须在开庭三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说明理由,并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延期开庭。“这个案子我从头就开始参与,情况是了解的。”赵飚对这次出庭做足了功课,“我觉得对政府机关来说,应该通过各种方式增强尊重法律、敬畏法律、服从法律的意识,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好地依法行政。”
“一把手”出庭应诉渐成常态
数据显示,今年6月以来,全市行政官司中,“一把手”出庭应诉的比例逐渐增加。目前,已有13起行政诉讼案件实现了“一把手”出庭应诉,没有出庭的行政首长100%出具了书面请假条。
行政机关领导出庭应诉案件大多涉及公安、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房屋土地资源等。而行政机关领导与当事人平等对话,使“民告官”案件更易得到妥善解决,不少案件在开庭后当事人主动撤诉、案结事了。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赵开年介绍,以往许多行政机关以委托律师出庭的形式应诉,而律师很难真正深入了解行政行为的背景信息和具体行政流程,往往不利于矛盾的化解和纠纷的解决。如今,绵阳市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大大提高了行政负责人的出庭率,不但促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建设,有效解决老百姓“告官不见官”的问题,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还使得行政机关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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