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荣)22日,市委六届123次常委会把学习《预算法》和《四川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列入会议专题,由主管负责人专题汇报两个法规的主要内容、深刻影响和重大意义,常委会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体会。
通过学习《预算法》,常委会一致认为,新《预算法》是“经济宪法”,是党委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对树立法治理念推进经济工作具有革命性意义,对经济工作将产生重大深远的影响。会议要求:一是各级各部门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要从经济工作传统观念转变到树立依法治理的理念上;二是严格按《预算法》做好2015年预算编制工作,增强预算工作的预见性、计划性、针对性,加强对预算管理的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三是由分管副市长牵头,请专家领导对县(市区、园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专题培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四是抓好政府投资平台债务清理,区分债务类型、界定还款来源、强化化债措施、控制债务规模、降低财政风险;五是处理好促进经济发展和政府负债关系,对科技创新型企业要大力倾斜,培植税源增强财政实力。
通过学习《四川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会议议定,要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面准确及时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出台全市“党政同责”具体办法相关文件。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规定》精神并狠抓落实,厘清责任、完善机制,切实构建起“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职工积极参与、行业严格自律、社会支持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不断优化全市安全发展环境,为“平安绵阳”建设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今年9月,绵阳市制定了《绵阳市、县市区党委常委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实施方案》,建立了市、县市区党委常委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机制,确保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制定了三年会前学法的安排计划,以促进和带动全社会形成以法治为价值取向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实施方案制定以来,市委率先垂范,一贯坚持常委会学法制度,注重学法实效,厉行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为推动绵阳市各项事业的法治化进程,树立了一个学法用法的典范和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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