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迪然) 近年来,市面上出现了一种酷似轿车,车尾贴着“老年观光车”标志的袖珍电动车,由于其价格低廉,在商家“不用挂牌、不用考证”的宣传下,不少老年人选择这种电动车代步,驾驶着在街头巷尾任意驰骋,随意变道,为此造成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已然成为了新型“马路杀手”,危害社会交通安全。昨(3)日,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交警部门将加大对老年观光车的查处力度,同时呼吁老年人提高安全意识,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
据交警部门统计,目前在绵阳城区及周边县市出售各类老年观光车的商家已达500余家,这些销售商打着“不用挂牌、不用考证”的宣传口号,甚至还有商家成立“老年骑游队”作为其非法上路行驶的“亲情合法包装”,使得老年观光车如雨后春笋般一下多起来了,极大损害了绵阳市城市交通形象。
交警部门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员也必须取得驾驶证。然而如今这些老年人驾驶的老年观光车不符合国家标准,也未列入国家工信部公布的国家机动车公告目录,不属于上路行驶机动车,交警部门不予登记和核发牌证。而且由于这类车辆没有法定的安全性能技术标准和检验,本身就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老年人驾驶老年观光车,由于没经过严格的驾校考试,不了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路上行驶时不遵守交通规则,依靠个人喜好,随意闯红灯、逆行、变更车道等,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这类车辆不能挂牌,无保险,一旦发生严重事故,对车主及事故当事人都会造成严重后果,损失也无法估量。
据悉,去年至今,交警部门已经严肃查处了100余辆这类老年观光车。在未来一段时间,交警部门将加大对上路的老年观光车查处力度,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根据法规予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与此同时,交警部门还将联合工商、质检等部门,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从生产、销售源头上加强管理,禁止老年观光车生产、上市销售。
交警部门呼吁并提醒老年人,莫轻信老年观光车“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虚假营销广告,这类老年观光车是不能上牌照、不能上路行驶的,希望广大市民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老年观光车”等违法机动车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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