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烨)昨(22)日,记者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了解到,绵阳长和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和公司”)租用汇森木业位于临园干道中段173号地块(约3000余平方米),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手续情况下,擅自修建彩钢棚1300余平方米。目前,该局已向当事人送达了《拆除违法建设催告书》,如当事人在法定限期内未提起行政诉讼,市城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依法强制拆除该违法建设。
据了解,去年8月,长和公司法人代表刘定桃租用汇森公司位于临园路中段173号(原陶瓷市场)闲置土地后,在未依法取得规划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法修建彩钢棚等临时用房1300余平方米,并作为商铺出租给近100位商户。“去年9月,执法人员巡查发现长和公司违法建设行为后,当即责令长和公司立即停止违法建设行为,但该公司仍利用夜间突击建设。”据城管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发现该处违建后,市城管执法局迅速成立专案组立案查处,依法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在7日内无条件自行拆除该违法建设。该公司未在规定限期拆除。此外,市城管执法部门还先后多次约谈该公司法人刘定桃,反复宣讲法律法规,耐心规劝其改正违法行为,不得进行出租。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当事人置若罔闻,仍私下进行招租活动,致使更多不明真相的商家与其签订承租合同。”
据了解,目前,长和公司以“商铺已承包给商户,商户有权为自己维权”为由,拒不接受违法建设处罚决定,并组织大量商户阻挠拆除,阻碍执法工作正常开展。同时,长和公司拒不退还商家保证金,并鼓动商家继续投资装修,开店营业,造成部分商家拒绝配合违建查处。“长和公司违法建设行为性质恶劣,影响极坏。”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11月18日,已向当事人送达了《拆除违法建设催告书》,如当事人在法定限期内未提起行政诉讼,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依据《行政强制法》有关规定,依法强制拆除该违法建设。
吴家镇党员干部带头自拆违建
本报讯(记者 邓娟)自全市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以来,涪城区吴家镇党员干部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自行拆除违法建设,成为群众的榜样。不少干部和群众表示,一定会自己动手,自行拆除违章建筑。
19日上午8时许,吴家镇广福村党支部书记王汝贵请来帮工,拿着锤子、撬棍等工具,拆除自己屋顶的彩钢棚。“我是一名党员干部,理应带头自拆违建,以身作则,老百姓才会跟着做。”在违建拆除现场,王汝贵说,2008年“5·12”地震后,为了防止漏雨,他在自家屋顶搭建了彩钢棚。
吴家镇带头拆除违建的党员干部还有凉水村党支部书记郭绍奇、五龙村村委会主任王安仕,带头拆除自家搭建的彩钢棚,面积共计240平方米。他们拆除自家彩钢棚的事情传开后,不少干部和群众表示,一定会自己动手,自行拆除违章建筑。
据介绍,吴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力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全市整治行动要求,将违建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并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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