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敏 记者 文宇)瞅着缝就钻、看见红灯不管、超载搭人司空见惯、逆向行驶是家常便饭……电动车的“任性”给交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日前,交警部门下大力气整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持续清理。
现场
7日上午,交警直属一大队在临园口对电动车进行检查。10时12分,一辆载有2人的电动车被交警拦下。骑车人是一名小伙子,电动车后座上还有2名男子,年纪都不大,手里还拿着刷子和油漆桶。
据骑车人交代,他们在某公司从事装修工作,因为刚才有客户打电话介绍生意,考虑到坐出租车太贵,所以几人就骑着电动车上路。交警依法进行了处理。
随后,陆续有电动车因为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拦下。10时34分,一辆电瓶车不但占用机动车道,而且还在路中间逆行。见状,执勤交警急忙跑到路中间,指挥其他车辆停下,将电动车带至安全地点后再进行处罚。
记者从交警直属一大队了解到,从6日起,城区公安交警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路口闯红灯、越线停车、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和不按规定上户。截至7日晚6时,城区直属一大队辖区共查处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187起,电动车未上户42起,逆向行驶31起,占道行驶51起,闯红灯27起,越线停车36起。
观察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非常普遍,尤其是在一些比较拥挤的道路和路口。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等行为屡见不鲜。此外,一些电动车在通过人流密集路段时,根本不减速,按着喇叭就朝前冲,如入无人之境。
对于电动车的“任性”,司机和行人都颇有怨言。一名公交司机说:“经常遇到电动车突然从旁边冲出来的情况,太吓人了,几次差点撞上。”一些行人也表示,被电动车挂一下碰一下是常事,让人胆战心惊。
事故
据城区交警部门统计:2014年度,绵阳市中心城区共发生由于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导致的交通事故4764起,死亡8人,伤1714人,涉及财产经济损失24万余元。
2014年1月,驾驶员许某驾驶电动车行驶至一环路西山立交桥路口时,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导致许某死亡。由于许某驾驶电动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2014年8月,中年妇女杨某骑电动车行驶至涪江二桥下,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造成杨某重伤。由于杨某驾驶电动车通过机动车道时,未按规定下车推行,所以,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交警直属一大队负责人陈海明告诉记者,交警部门设置了临园口、火车站、三汇桥、金柱园、涪江二桥等8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点。采取现场查扣、处罚和警示教育等方式,严格规范城区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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