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思想支配行为,认识决定工作,消除法治绵阳建设中的认识偏差,必须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必须认识法治建设具有参与主体最广泛、目标要求最基本、实施过
程最持久、治理作用最重要
的特点。
2014年初,市委出台了《法治绵阳建设实施方案》,引领全市贯彻《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在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中先行一步。但是依法治市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能忽视、回避、掩盖的突出问题。从全局看,尽管有自然条件差异较大,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传统民族文化根深蒂固、政治和法制体系建设须进一步完善等客观原因,但追根溯源还在于工作实践中的认识偏差。
偏重经济建设,对法治建设重视不够的认识偏差。
受固有习惯思维影响,普遍认为经济发展是硬任务,法治建设是软任务,经济发展有投入产出,法治建设投入产出看不见摸不着。普遍对新形势下法治建设的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紧迫性缺乏重视,以致工作中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不能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存在“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倾向。
偏重行政主导,对依法治理重视不够的认识偏差。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我们的确取得了很多世人瞩目的成就,但不少是靠党委、政府大包大揽行政主导取得,尽管有法律不健全的原因,但确有以党代法、以政代法、以人代法的问题,权力不受制约、权大于法、甚至一言堂个人说了算,行政意志代替法律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这些现象严重损害了法治信仰和法律权威,挫伤了广大群众参与依法治国的积极性。
偏重普法教育,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重视不够的认识偏差。近三十年的普法教育,比较侧重群众教育,对全社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起了巨大作用,但无形中也形成普法教育就是法治建设的习惯思维,工作中重法律知识而树立法律权威不够、重法制宣传而灌输法治信仰不够、重社会教育而抓依法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不够的倾向比较突出。
偏重把群众当治理对象,对执法队伍建设重视不够的认识偏差。受“上治下愚”“刑不上大夫”等传统错误观念影响,在法制教育、治安管理、基层建设等实际工作中,习惯于把群众当治理重点,对执法队伍的素质能力建设办法不多、力度不大、效果不好的问题比较突出。人民群众是法治的主体,执法队伍是治理的骨干,必须克服“治民不治官”现象,把重点放在“治政”、“治官”、“治警”等薄弱环节,坚持“两头抓”,才能形成干群同心抓法治的好局面。
偏重政法队伍骨干作用,对形成齐抓共管治理格局重视不够的认识偏差。一般行政事业单位认为法治建设不是本职工作,主动参与的认识不足,自觉性不强,主动作为有限;司法机关又往往强调依法履职,缺乏协同作战,不同程度存在“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现象,反映出推进依法治理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制度体系等方面与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工作格局要求有较大差距。
市委六届八次全体会议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实际,作出了《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法治绵阳建设的决定》,《决定》是保障《方案》顺利实施的政治宣言,是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绵阳的行动纲领,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市委《决定》精神,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突出党委主体责任、地方立法能力、法治政府建设、司法公平正义、法治信仰教育、社会基层治理等工作重点,推进依法治市落地生根,为建设西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作者系市委副秘书长、市依法治市办主任)
新闻推荐
□王波本报记者杨仁平晒一晒2014年科创区大学生创业成绩单,绵阳市凌洋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李科数着一年来的业绩说:“园区实惠的创业政策,让凌洋科技公司已经发展成为一家集自主研发、生产、...
绵阳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绵阳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