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蒋琳琳)昨(2)日,市卫生计生委值守“政风行风热线”,就市民关心的“医托”鉴别、新农合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等方面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一市民咨询:一些医院附近经常有“医托”,我们该怎样鉴别“医托”?
市卫生计生委工作人员答复:“医托”主要采取套近乎的方式,先了解您的病情,说自己或者某亲戚之前也得了相同的病,被某位医生医好了,接着向您推荐医生,强调这位医生也是本医院的名医,只是今天没上门诊在其他地方看病。如果您去找这位医生看病既不用排队又能药到病除,还积极主动地说要带您去见这位医生。如果您遇到这样的人,一定要提高警惕!他们用欺骗的方法引诱患者及家属,把患者骗到一些无执业资格的小诊所去看病,对患者进行恐吓、敲诈,甚至抢夺财物。虽然我们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大了对这方面的排查,但是医托随意性大,隐蔽性强,需要老百姓自己加强防范。绵阳市各级医疗机构在医院附近也设置了防范“医托”的宣传栏,对“医托”的常见骗术进行曝光,提醒就医患者警醒。
一市民咨询:听说现在农村病人不能直接到绵阳市的医院看病住院了,要县上的医院开个证明才能去,是这样吗?
市卫生计生委工作人员答复:根据省上的相关规定,四川省从2014年10月1日起,在全省施行新农合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具体意思就是:参加新农合的群众就医时,应先到基层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公立医院、市辖区的区级公立医院、二级甲等及以下新农合民营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首诊,因病情需要须转入上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应由下级定点医院出具转院证明,待病情缓解后,经上级定点医院出具转院证明,可转入下级定点医院康复。
越级诊治未履行转院手续的原则上新农合不予报销。如因病情紧急未能及时办理转院手续的,可先行入院,但报账时须提供转院手续;因急诊越级诊治的患者,须由收治医疗机构出具急诊病情证明书方可报销;外出务工等人员患病,也应做到基层首诊,并自入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参合地新农合管理经办部门报告,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具体情况可咨询本地乡镇卫生院和新农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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