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总有一两个最关键的时间点,对于罗志来说,2007年的清明节就是他人生的关键点。那天,他杀人逃逸,最终妻离子散,自己也中风瘫痪,被判死刑缓期执行,可谓“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哪晓得吵个嘴最后会杀人嘛!”这个走起路来一瘸一拐中年男人,现今都困惑当初杀人的行为。可不管怎么悔恨困惑,也追悔莫及,或许在漫长的的监狱服刑的日子里,他能够想明白。
□记者 郑金容
因口角与人发生纠纷 砍死两人后逃逸
今年57岁的罗志是广汉人,没一技之长的他只能在家门口做点卖串串香的小生意养家糊口,日子虽不大富大贵,但过得也算平实。可2007年的清明这天,他的人生轨迹彻底改变了。想起8年前杀人的经过,他心里依旧不能平静。
2007年清明节,罗志上完坟回到城里后,便去一茶馆喝茶。邻桌的李兵因为打牌输钱闹了起来,声音有点大。“如果输不起,你就不要来打牌,快下桌子。”罗志看不惯李兵打牌的态度,两人就大吵了起来。李兵的兄弟伙赵大华为了帮他,拿起身边的凳子就往罗志头上砸。“还好我当时偏了下头,砸到了眼角,不然更严重。”想到自己在大庭广众之下被打了,罗志心里怎么都咽不下这口气,立即跑回家,拿了一根约30厘米长的钢板,想给李兵点颜色。
跑回茶馆一见到李兵,正在气头上的罗志二话没说,拿起钢板就打。“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敢打我!”打红了眼的罗志最终在旁人劝阻下,才停下手来。受伤严重的李兵也慌忙离开了茶馆,自己跑去疗伤。本以为事情就结束了,谁知,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这件事次第升级,罗志的人生轨迹也从此改变。
大概20分钟后,罗志打算离开茶馆。此时茶馆门口突然停了两辆出租车,车里下来了六七个人,手里都拿着刀。“刚刚哪个人打我老公,给我滚出来。”原来,李兵的老婆龚花气不过老公被人打,便找了一些朋友过来“报仇”。看到如此大的阵仗,罗志心虚不已,为了自保,他决定先下手为强,不管三七二十一,拿着钢板就一阵乱砍,“当时只记得我把那个女人砍了,其他的没有印象了。”砍出一条血路,罗志灰溜溜地逃跑了。“第二天,我听别人说,龚花死了,而且还死了一个人。”杀人偿命,罗志这下彻底吓惨了,他不敢回家也不敢去自首,只能逃跑,这一逃就逃了4年。
躲了四年 躲成了瘫痪才去自首
天网恢恢,往哪里逃?何况身上也没几个钱。在外躲了十几天后,走投无路的罗志,只好投奔最亲的大姐。
罗志是家里的幺儿,有三个姐姐,俗话说“皇帝疼长子,百姓宠幺儿”,从小父母和三个姐姐都很照顾罗志,尤其是大姐,几乎是又当姐又当娘地宠溺唯一的弟弟。得知弟弟杀了人,大姐也慌了。文化程度不高也没有多少见识的大姐,就把弟弟藏在她家一个废旧的小阁楼里。这一藏,就是漫长的4年。
躲起来的日子注定不好受。4年来,1000多个日夜,吃喝拉撒都在10多平方米的小房子。“大姐退休后,和姐夫两人在一起,平时家里没什么人来,即便来了,我都是躲着,4年来没有被人发现过。”罗志后来交代。
没人说话,所以慢慢习惯了当哑巴;不能出门,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看看电视,打发时间……因为长期躺在床上,又缺乏运动,罗志得了脑梗塞,最后导致半身瘫痪。为了不被发现,他甚至都不敢去看医生,病情越拖越严重,到后来完全没办法行动了。“现在想来,我都不晓得怎么度过那4年的,自己几乎是一个完全没有知觉的人,唯一证明还活着的就是大姐一日三餐的照顾了。”“一失足成千古恨,我的一时冲动,彻底把自己给都毁了。”瘫痪后的罗志实在不想再苟且偷生。2011年3月,他自首了,结束了与世隔绝的4年“地鼠”式生活。
罪行严重 被判死缓限制减刑
自首后的罗志被依法逮捕并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罗志与人发生纠纷,持钢板致人死亡,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罪行极其严重。案发逃逸后,因主动自首从轻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被判刑后,罗志坦然承担自己的法律责任,悬在心里4年多的重担也终于卸下了,唯一让他难受的就是对妻子和儿子的亏欠。
时隔4年多,罗志见到了妻子和儿子。因为“失踪”超过两年,在法律上妻子已自动和他离婚,儿子当年也因为父亲的事,高考发挥失常,没能考上理想的大学,不得不提前进入社会打工。“我这辈子没读啥子书,本希望儿子能够考个好大学,没想到把他害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家散了,罗志痛苦不已。
2013年5月,罗志被送到绵阳监狱服刑。“他行动不便,生活都无法自理,加上判了死刑,整个人特别消极。”据监狱民警介绍,刚来时,罗志万念俱灰,完全看不到一点改造的希望。民警在了解到罗志的具体情况后,多次对其开展亲情帮教,让家属和监狱心理咨询师对其开导。还针对罗志的身体状况,制定合理锻炼计划。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年的时间,罗志的身心都有所改变,尤其是身体,从最开始的半瘫到现在重新走路,虽然一瘸一拐,但总算是能自主行动。“这辈子可能没法出去了,现在说后悔都无济于事,但我还是想好好改造,争取能够在有生之年出去,看看家人,弥补自己的过错。”
(文中人名系化名)
法律百科
限制减刑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及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指出: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对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期的规定为:最低服刑时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25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20年。也就是说,无论如何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都要服满至少20年的徒刑。
新闻推荐
如何利用高考最后复习时间实现最大限度的涨分?找准涨分突破口是关键。结合笔者近年来对政治高考试题研究的经验,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从《考试大纲》和《考试说明》的变化中寻找涨分点...
绵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绵阳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